很多学生关注的485毕业生临时签证有一个必须满足的条件,就是在澳学习要求(Australia Study Requirement)。但在澳学习要求并不像字面理解的那么简单,在澳洲正式学习过即可满足。事实上,澳洲移民法规对什么是在澳学习要求有非常严格的定义,是否满足也有非常复杂的界定标准,很多同学稍不注意就会搞错导致最后签证申请有问题。那到底怎样才算满足在澳学习要求呢?

在澳学习要求的定义

在澳学习要求包括两个同等重要且相关的组成部分。要达到这一要求,学生应:
1) 获得一个单一的学历证书,学习时间至少为两个学年;或获得多个学历证书,学习总时长不应少于两个学年;

以及

2) 学习时间不应少于16个月。

可接受的课程

要满足在澳学习要求,学生所学课程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 课程应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招收海外学生院校及课程注册登记”(CRICOS)上注册登记;
 成功完成学业;
 获得了符合条件的学历证书(详情请见第3页);
 所有课程都是英语授课;
 学生本人在澳大利亚完成学业;
 学生在持有可在澳学习的有效签证情况下完成学业;
 所学课程在满足在澳学习要求方面只能被考虑一次。

英语语言课程或过渡性课程不能被用来满足在澳学习这一要求。

两个学年的学习

两个学年的学习是指在CRICOS上注册的一个或多个课程的学习时间为92周。CRICOS规定了每一个课程的标准学制(以周为计算单位)。

学生可能会用更长的时间来完成课程,但只有CRICOS规定的标准学制内的周数才会被认可。例如,一名学生用92周的时间完成了一个课程的学习,但这个课程在CRICOS上注册的学制为78周,这种情况下,只认可78周的学习时间。

只有成功完成学业才能被算入两个学年的学习。不及格科目不能算在学习时间内。

有些学生完成一个学制超过两年的课程,这种情况也满足两个学年的学习这一要求。例如:一个课程在CRICOS上注册的学制为138周(即三年),且该课程包括同等学分的24门单元课,那么学生在成功完成该课程的16门单元课时即可满足两个学年的学习这一要求。

学分和豁免

先前学习所获得的学分可能会减少课程的学习量。学生在澳大利亚学习一个在CRICOS上注册的课程所获得学分,可以被算入符合在澳学习要求,但只能被算入一次。
如果已获得学分的单元课已被用作满足另一个课程要求的一部分;或是通过在海外学习亦或是在澳学习非CRICOS注册课程而获得学分的单元课,那么这些已获得学分的单元课则不能被算作满足在澳学习要求。

至少十六个月

少于16个月的学习不能满足在澳学习要求。

这段时间是指从开学起(一般来说是从当面授课开始,不包括开展迎新教育的时间),到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的那一天止。

重叠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学习多个学历证书课程。例如,申请485类签证中的毕业生工作系列(Graduate Work stream)的学生,可能先获得了一个金融文凭,然后又获得一个会计文凭,后一个文凭中的两门单元课的学分是从前一个文凭课程的学习中获得的。

当所取得的学历证书重叠时,学习时间不能被多次计算。

如果一名学生获得了多个学历证书,但只用最近获得的一个学历证书来满足在澳学习要求,那么该学历证书从先前一个或多个其他学历证书中所获得的学分,则会被算入满足在澳学习要求。

在学习先前一个或多个学历证书课程时获得的学分所花费的实际学习时间,也可能被用来满足至少16个月学习时间的要求。

在澳洲境外学习

在澳大利亚境外的学习不能被用来满足在澳学习要求。然而,如果一名学生在澳大利亚境外学习了一段时间,同时也在澳大利亚完成了不少于16个月的两个学年的CRICOS注册课程,那么该名学生也符合在澳学习要求。

举例:
一位申请人完成了三年制、六个学期的学士学位学习,其学习模式如下所列,这意味着这名申请人也将在澳大利亚完成两个学年的学习:
 第一学期在澳大利亚境外学习
 第二学期在澳大利亚学习
 第三学期在澳大利亚学习
 第四学期在澳大利亚学习
 第五学期在澳大利亚境外学习
 第六学期在澳大利亚学习

只要满足在澳学习要求,什么样的学习模式无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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